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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平台
针对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科技创新型人才和自主知识产权聚集的优势,我们设立科技项目申报办公室,帮助区内企业申请各级各类科技资金支持,形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
- 创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基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2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2000万元;
3、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地方基金在申请创新基金当年正式立项支持的项目,其支持的金额作为地方支持资金,支持强度应不少于35万元/项(西部地区可以减半);地方政府及部门所承诺的匹配资金应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100%(西部地区不低于50%);匹配资金必须在创新基金正式立项之后的半年内下达给企业50%以上,并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前全部下达给企业;
4、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
5、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三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创新基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药品项目除外,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获得临床批文、获得新药证书、获得生产批文等等);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7、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二)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4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4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匹配资金的地方配套金额不得低于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的100%;西部地区减半;
4、企业经科技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创新基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
(三)技术转移项目技术转移项目是由企业与技术研究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重点支持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转移,加速应用技术开发到商品化(D&C)的进程,提升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作用,实现产业集群中的链条升级。技术转移项目应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地方支持金额不低于45万元。
(四)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项目;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指南》重点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承担重大项目的企业有高成长特性;创新基金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地方支持额度应达到或超过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的100%。
(五)创业项目对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和火炬创业园中确定部分单位作为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的服务机构,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其孵化场地内注册并经营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项目,创业类项目中暂不含高技术服务业。资助金额20-40万元。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工作指引》选定。创业项目资助的申请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申请须知》执行。
- 863-中国高技术发展计划
8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技术为中心的新的技术革命浪潮有力地冲击着全球,它对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创造力的发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军事等各方面深刻的变革。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四位老科学家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高技术的建议。这封信得到了小平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 863计划从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和中国的需要与实际可能出发,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方针,在“十五”期间,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地球观测和导航技术等10个领域及若干个重大专项作为我国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点。 863计划的施行以政府主导为主,同时鼓励企业的参与。根据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重点领域、专题及重大项目的内容和方向每年有所调整。具体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见以下附件。
- 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
973计划项目是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需要国家大力组织和实施的重大基础性研究项目。项目的立项要按照“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在现有基础研究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鼓励优秀科学家和研究集体面向我国未来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自身发展的国家需求和有重大影响、能在世界占有重要一席之地的重点学科领域,瞄准科学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提供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形成未来重大新技术的科学基础。
973计划由科技部负责,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领导下的项目专家组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对项目的执行全面负责。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提供项目执行的相关条件保障。
973计划项目实行“2+3”的管理模式,即项目执行两年后,进行中期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围绕项目总体目标,根据“集中目标、突出重点、精干队伍、择优支持”的原则,调整和确定后三年的研究计划。
- 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是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等。 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高新 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立项条件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它高新技术领域; 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和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已具备商品化生产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 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原材料能得保证; 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 软件和集成电路
- 服务业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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