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意见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建设创新型园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领域
新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新环保、新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支持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前沿的人才。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在开发区的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三、支持政策
1、给予50-100万元的创业或科研启动经费。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三年租金。
4、择优给予产业化项目资金需求额20-30%的创业投资。
5、对于产业化项目首笔贷款提供30-50%的贷款贴息。
本意见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