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意见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建设创新型园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领域

新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新环保、新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支持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前沿的人才。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在开发区的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三、支持政策

1、给予50-100万元的创业或科研启动经费。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三年租金。

4、择优给予产业化项目资金需求额20-30%的创业投资。

5、对于产业化项目首笔贷款提供30-50%的贷款贴息。

本意见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项目申报
·知识产权
·领军人才
·关于开展2010年 “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昆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生科技创业简要介绍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新加坡创新合作高层论坛暨技术对接大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的通知
·2010年昆山高校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9年度昆山市版权登记资助、优秀作品和企业软件正版化资助项目、示范单位名单并下达资助奖金
·关于开展2010年度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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